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公募基金基础性规章制度

中国证监会日前修订公募基金基础性规章制度。新规放宽了公募牌照“一参一控”限制,即在部分限制条件下,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强化“扶优限劣”,完善基金公司市场化退出渠道。这意味着,被限制多年的公募基金牌照有望进一步放宽,过去单纯依靠牌照获取红利的发展模式将淡化,凭借自身经营和管理能力做优做强的集团化发展思路得到更多鼓励。

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以公募基金行业为代表的资产管理行业已初具规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29家,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6.90万亿元。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大型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集中度提升,行业“马太效应”逐渐显现。但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少数资管公司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局面相比,国内资产管理行业依然存在公司数量多、小而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国内基金业要继续发展壮大,打造出国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需要优质基金公司通过加速并购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也需要更多具备先进资管经验的同业率先“跨界收徒”。

站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格局来看,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是顺应市场化发展之举。在最新公布的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全部取消,这不得不让国内同业思考新的经营思路。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大多是综合经营,放开机构准入之后,内外资机构一视同仁,此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推动金融混业发展是顺势而为。进一步说,适当鼓励证券基金行业内部加快并购重组,逐步打破部分金融牌照之间的“桎梏”,打造“航母级”资管机构,也是在进一步开放形势下提升中国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之举。

在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前提下,基金业要顺应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必须要“打铁自身硬”。一方面,行业内部应广泛吸收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外资系私募基金的同业经验,携起手来加快探索集团化经营新路,更多借助“无形之手”的力量,加速行业新陈代谢和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要摒弃过去的“牌照红利”“躺着赚钱”“靠天吃饭”的旧思维,由单纯重视产品转向重视综合金融服务,由追求新奇产品设计转向重视客户需求,由依靠渠道和营销“活下去”转向重视资管人才培养和资管能力建设“活得好”。

当然,适当放宽基金牌照限制,并不等于完全放任不管。在放宽“一参一控”过程中,监管部门必须做好金融监管协同,防控任何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这是未来应对资产管理机构集团化经营发展趋势“万变”中的不变原则。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各类机构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获取基金牌照不是最终目的,也不一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所有的努力最终都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投融资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从投资者视角看,无论是集团化经营的基金“百货商场”,还是规模不大的基金“精品店”,行业市场化竞争将带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只要不是违法违规的恶性竞争,都应乐见其成。(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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