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检察蓝”勾勒乡村振兴“工笔画”

  □ 本报记者  王莹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熊斌

  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福建省南平市一头挑起“绿水青山”,一头挑起“金山银山”,实现发展加速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一幅美好景象的背后,离不开那一抹“检察蓝”注入的持续动能。

  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着力发挥四大检察服务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好富裕新农村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以检察之力勾勒乡村振兴“工笔画”。

  靠前服务 激活产业振兴“新引擎”

  “以前进村的路很窄,村里也没什么特色,连外村的亲戚都不愿意来。”回忆起过去的村容村貌,南平市浦城县富岭镇大口水村村民徐水根仍记忆犹新。

  如今,大口水村建起了民宿度假区,节假日前来游玩的游客络绎不绝,热闹非凡,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大口水村实现蝶变,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

  “山区靠山吃山,但不能死守几片山,要合理利用开发资源,发挥生态和经济效益。”在与大口水村“检村共建”的十年时间里,浦城检察院三任检察长都意识到,牢牢把握乡村振兴着力点,推动产业振兴才是关键。

  为激活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浦城检察院靠前服务,争取帮扶资金改造村庄道路及防洪堤建设,并积极引导村两委转变观念,引进能人发展绿色产业,打造集观光、休闲、民宿为一体的特色旅游项目。

  “以前每年种1.5万袋以上的食用菌,年收入只有3万元。现在帮老板管理绿色产业,我们夫妻年收入超过5万元,山上的树也得到了保护,经济生态效益双丰收。”看着现在富美的大口水村,村民冯章凯开心地说道。

  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在多个贫困乡村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立健全“检村共建”“结对帮扶”等机制,从人才、资金、法律等方面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

  为使乡村产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南平市检察机关选派年轻干警深入基层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法律指导员、检察特派员等,提供精准检察服务。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先后选派的48名驻村干部共帮助挂点村争取资金8000余万元,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人次。

  生态为底 打造美丽乡村“高颜值”

  乡村振兴不仅要产业优,还要生态美。如何使乡民更加珍惜身边的一花一木、一庭一院、一山一水,铺开一幅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画卷?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创造性地将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一元碳汇”相结合,推出“检察+碳汇”机制。

  “碳汇”是指植被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认购碳汇”就是自愿购买一定量的碳汇对生态进行修复。顺昌县探索市场化、多元化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创新推出“一元碳汇”扶贫项目,通过将贫困村(户)所拥有的林木纳入项目碳汇林管理,测算产生的碳汇量,再在线上平台进行交易,让生态得绿、林农得利。

  顺昌检察院依托本地特有的扶贫项目,积极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人自愿认购林木碳汇量,并将这一情节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纳入量刑建议。

  在办理被告人吴某辉滥伐林木一案时,顺昌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与法院沟通共同引导被告人吴某辉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经该案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被告人吴某辉自愿从“一元碳汇”项目中认购了总计人民币4万元的碳汇量。据此,顺昌检察院在公诉意见书中明确释明:被告人吴某辉自愿购买“一元碳汇”,用于生态修复,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顺昌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吴某辉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没收赃款,上缴国库。

  “检察+碳汇”机制创新性实现了双赢,在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同时,向社会传递出“破坏者担责,保护者受益”的新理念。自该机制建立以来,顺昌检察院已引导20名涉案人购买总计20.1万元的碳汇量,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

  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题中之义。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犯罪专项检察监督,紧盯饮用水源地污染、古树名木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等问题,依法能动履职。

  2020年以来,南平市两级检察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4份,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5万余吨,整治违法养殖场、污染企业等24家,修缮保护革命历史文物、古树名木等227处,以检察之力扮靓美丽乡村。

  司法救助 奏响乡村和谐“温情曲”

  “救助金已经收到了,真的十分感谢!”近日,南平市政和县澄源乡的许某甲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第一时间向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发来感谢信息。

  2021年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许某乙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被害人许某甲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许某甲重伤二级、七级伤残,许某乙负事故全部责任。

  政和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许某甲与许某乙同属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致使被害人许某甲的赔偿金额一直未到位。许某甲还是低保户,妻子是精神病患者,家中仅有独子在外打工维持生计,一场事故令这个困顿的家庭雪上加霜。

  “检察机关办案要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立冰说道。在调查核实情况后,政和检察院迅速行动,为被害人许某甲申请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积极协调县残联、乡政府等部门,为其提供更多社会救助。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暖心工程”。为进一步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情,南平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县委政法委、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及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多部门联动救助模式,全面提升救助效果。

  2020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共为76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庭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361.85万元。2021年,南平市司法救助率位居全省第一。